外贸出口流程解析

发布时间:2023-12-11 16:24 消息来源:福步外贸论坛

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:报价、订货、付款方式、备货、包装、通关手续、装船、运输保险、提单、结汇。 

01.报价

一般最先的步骤是产品的询价、报价。

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:产品的质量等级、产品的规格型号、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、所购产品量的多少、交货期的要求、产品的运输方式、产品的材质等内容。

常用的报价有:CNF成本加运费、FOB船上交货、CIF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。


02.订货

报价完成后,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,需要签订《购货合同》。

在签订《购货合同》过程中,主要对商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价格、包装、产地、装运期、付款条件、结算方式、索赔、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,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《购货合同》。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,双方各保存一份。


03.付款

(一)信用证付款方式

信用证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两类,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。

跟单信用证: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。

光票信用证: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。

注意: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,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。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,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、清楚、完整。


(二)TT付款方式

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的是TT付款方式,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,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。


(三)直接付款方式

外贸双方直接交货付款。


04.备货

备货十分重要,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。

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:

  1. 货物品质、规格,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。

  2. 货物数量: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。

  3. 备货时间:应根据信用证规定,结合船期安排,以利于船货衔接。


05.包装

可以选择采用不同包装形式(纸箱、编织袋等)。

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:

  1. 一般出口包装标准: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。

  2. 特殊出口包装标准: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。

  3. 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标志: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,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。


06.通关手续

(一)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。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:接受报验、抽样、检验、签发证书。


(二)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,持箱单、发票、报关委托书(电子)、出口结汇核销单、出口货物合同副本、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。


07.装船

装船过程中,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,并根据《购货合同》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。

可选择:   

整装集装箱  一般按尺寸计费 。

拼装集装箱  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。 


08.运输保险

在签定《购货合同》中,贸易双方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。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、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。

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,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:    

(1)基本险别:平安险(F.P.A)、水渍险(W.A or W.P.A)和一切险(A.R.)三种。

(2) 附加险别: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。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、淡水雨淋险、抽窃短量险、渗漏险、破损破碎险、钩损险、混杂沾污险、包装破裂险、霉变险、受潮受热险、串味险等。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、罢工险等。  


09.提单

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、海关放行后,由外运公司签出、供进口商提货、结汇所用单据成为提单。 

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分为三份: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,出口商留二份,办理退税等业务。    

海运货物时,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、箱单、发票来提取货物。(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、箱单、发票寄给进口商。)     

空运货物时,则可直接用提单、箱单、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。  


10.结汇

       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,在出口货物装出之后,正确缮制(箱单、发票、提单、出口产地证明、出口结汇)等单据。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,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。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,其它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电汇(T/T)、票汇(D/D)、信汇(M/T)等方式,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,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。(在我国,企业出口享有出口退税优惠政策)